本校112學年度高中部【新生】辦理免學費補助申請事宜
一、繳交資料:
1. 112學年度新生免學費補助申請表及切結書 (如附件)
2.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
(1)須包含父、母雙方及學生三人之戶籍謄本正本,且需詳細記事。
(2)若學生家庭為單親者,請繳交監護人及學生之戶籍資料。
(3)戶籍謄本需為112年6月以後之最新資料。
二、辦理方式:
1. 【直升、完免及優免入學】 已完成報到之高一新生,請於 112年7月14日 (星期五)上午10:00 前繳資料至教務處試務組。
2. 【基北免、體育班特色招生】 已完成報到之高一新生,請於 112年7月31日 (星期一) 前繳交資料至教務處試務組。
三、注意事項:
1. 學生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,依「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」,可申請免學費補助。
2. 112學年度上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10年度;112學年度下學期統一採計111年度。
3. 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,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