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處室公告 112-2高中部各班前五名學生名單暨申請就學費用減免辦理方式
依據「基隆市政府獎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升學市立高中獎學金實施計畫」,在校成績優良獎勵:一年級第二學期以上各年級(不含三年級第二學期畢業生),在學期間各項成績符合下列標準時,予以獎勵,惟轉(休)學者應按規定核實繳回:
標準 |
獎勵 |
備註 |
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全班前3名 |
下一學期學雜費、 實習實驗費全免 |
1.體育成績在乙等(七十分)以上。 2.該學期德性評量經獎懲功過相抵及改過銷過後未達記過(含三次警告)以上處分 3.學期成績總平均須及格。 |
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全班第4、5名 |
下一學期學雜費、 實習實驗費減免1/2 |
一、繳交資料:
1.「在校成績優良獎勵獎學金」申請書
2. 112學年度第2學期-學期成績單(繳交影本即可,正本請學生妥善保存。)
3.戶籍資料 (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)
二、辦理方式:檢附以上資料,送至教務處試務組辦理,以利註冊單製發。
備註:112-2學期紙本成績單已發放,同學亦可從校務系統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