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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室公告 113-2高中部各班前五名學生名單暨申請就學費用減免辦理方式
依據「基隆市政府獎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升學市立高中獎學金實施計畫」,在校成績優良獎勵:一年級第二學期以上各年級(不含三年級第二學期畢業生),在學期間各項成績符合下列標準時,予以獎勵,惟轉(休)學者應按規定核實繳回:
標準 |
獎勵 |
備註 |
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全班前3名 |
下一學期學雜費、 實習實驗費全免 |
1.體育成績在乙等(七十分)以上。 2.該學期德性評量經獎懲功過相抵及改過銷過後未達記過(含三次警告)以上處分 3.學期成績總平均須及格。 |
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全班第4、5名 |
下一學期學雜費、 實習實驗費減免1/2 |
一、申請時間:114年7月14日(星期一)至114年7月18日(星期五)
二、繳交資料:
1.「在校成績優良獎勵獎學金」申請書
2. 113學年度第2學期-學期成績單(請自行影印,繳交影本即可)
備註:113-2學期紙本成績單於返校日7/14發放,同學可先從校務系統查看,參閱導師評語與成績紀錄。
3.戶籍資料 (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)
三、辦理方式:檢附以上資料於7月18日前,送至教務處試務組辦理,作為114-1學期製發註冊單之依據,逾期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