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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室公告 【高中免學費】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110學年度(舊生)申請學雜費補助調查
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110學年度(舊生)申請學雜費補助調查說明及注意事項:
1.依據教育部規定家庭所得低於新臺幣148萬元以下,可申請免學費補助。特殊身分學生之家庭所得不同會有不同的補助金額,請下載申請表填寫後掃描或拍照上傳Google表單。(申請表如附件)。
2.若學生身分與本學期不同者請務必提供更新資料並告知導師,由導師轉知試務組。
3.請於110年7月1日(星期四)前完成填寫調查表單 ( 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LAHBkbJV7BHeo4x1A 或掃描 ),若戶籍謄本(需三個月內、詳細記事)來不及去戶政事務所申請,可利用MyData線上申請下載或最晚於7/15(四)前重填表單,在表單中將3個月內全戶戶籍資料(需有詳細記事)上傳。
4.依據基隆市政府獎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升學市立高中獎學金實施計畫,在校成績優良獎勵:一年級第二學期以上各年級(不含三年級第二學期畢業生),在學期間各項成績符合下列標準時,予以獎勵,惟轉(休)學者應按規定核實繳回。在此一併調查。
標準 |
獎勵 |
備註 |
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全班前3名 |
下一學期學雜費、 實習實驗費全免 |
1.體育成績在乙等(七十分)以上。 2.該學期德性評量經獎懲功過相抵及改過銷過後未達記過(含三次警告)以上處分 3.學期成績總平均須及格。 |
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全班第 4、5 名 |
下一學期學雜費、 實習實驗費減免 1/2 |
5.承上點,Google表單先填在校成績優良獎勵金申請的意願,申請表(如附件)先提供同學參考,待學期成績確認後再請上傳前五名學雜費減免之申請表。
6.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試務組雅萍老師,若因逾期填寫調查表而造成自身權益受損請自行承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