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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轉知:財團法人謝清雲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學金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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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 財團法人謝清雲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學金

(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)

請符合以下條件同學洽教務處領取申請書於期限內自行送件申請。

  1. 凡設籍於基隆市六個月以上且而肄業於公私立大專院校暨高中(職)學生符合規定者得申請本獎學金。
  2. 高中、高職智育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,德育八十分以上,體育、郡育均在七十五分以上。
  3. 家境特別困難無力就學、升學、其成績雖未達到上開標準而經董事會公決特准者。

檢附資料:

  1. 填妥繳交獎學金申請書乙份。
  2. 在學證明書(學生證)暨前一學年成績證明書(影本即可)
  3. 區公所低收入證明書
  4. 戶口名簿影本暨一吋照片2張
相關附件
  • 財團法人謝清雲先生文基金會獎學金PDF
  • 謝清雲獎學金申請辦法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