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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室公告 【高三申請】公告高三學生參加大學及科技院校日間部四年制「申請入學」第二階段甄試公假核予標準與申請表
- 1.公假核予對象:本校高三通過大學特殊選才、大學甄選入學「繁星推薦」第 8 學群、「大學申請」、「科技院校申請」或「獨立招生」各校系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、術科考試成績篩選結果,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同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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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請至教務處試務組領取專用表格 (或於附件處下載,請以A4大小列印),於請假日 3
日前送出公假申請單,逾期不予受理。(例:5/18半天+5/19全天之公假,最遲應於5/15早上提出申請、5/17中午前領回核假回條。) 申請方式與規定請詳讀附件。
3.參加校內模擬面試之公假申請,請洽輔導處。